向法治中国砥砺奋进--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

2015-03-15 09:43:47 [来源:新华网] [责编:夏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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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径明晰 破障闯关--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篇章

3月10日,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。这标志着这部“法中之法”在颁布施行15年后,将迎来集税收法定、地方立法权、立法与改革关系等众多重大主题于一身的首次“大修”。

小智治事,中智治人,大智立法。全面依法治国,必须从源头上夯实立法基础,加强重要领域立法,确保国家发展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。在此背景下,过去一年立法工作的诸多亮点,成为代表们谈论的焦点--

首次修订环境保护法,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力度;首次修改行政诉讼法,重点解决“民告官”立案难、审理难、执行难等突出问题;修改预算法,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,实施全面规范、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……

“全国人大更加注重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,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说。

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养老……大会期间,这些被代表们关注的问题,无一不是涉及利益格局复杂、牵一发而动全身的“硬骨头”。改革越深入,越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办法,越要求从制度上进行系统谋划和综合配套,越注重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。

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指出,更加凸显科学、民主精神的法律“立、改、废、释”工作,将为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深化改革破障闯关进一步指明路径。

全面依法治国,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更加明确的回应--

“大道至简,有权不可任性”“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,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”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”……字里行间中,法治将进一步成为政府工作的依据和准绳。

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动政府改革、打造法治政府的“先手棋”。一些人大代表表示,只有完全依据法律法规来划定权力界线,把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权力的整体改革结合起来,审批制度改革才能不断深化,并真正起到撬动政府自身改革的作用。

全面依法治国,必须保证公正司法,提高司法公信力。对于如何确保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”,“两高”报告中透露出更多真招、实招--

最高人民法院提出,将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,推动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,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,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,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,深化审判流程、裁判文书、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……

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,将加大对环境污染等四类犯罪惩治力度,突出查办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、流失案件,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,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,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……

“司法改革的成果,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两高的报告,让我们体会到司法机关正朝着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迈进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安徽省六安市市长毕小斌说。

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,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。

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,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,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。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,促进“一府两院”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,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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